日前,耿马自治县在2018年临沧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这也是该县连续3年获此殊荣。
耿马县委以上率下,凝心聚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压紧压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县委常委带头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带头落实责任,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鼓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
同时,坚持不懈开展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纪党规学习宣传教育。坚持在春节、中秋等关键节点采取“发布一个公告、印发一份通知、编发一条短信、派出一批检查组、作出一次通报、查处一批问题、进行一次总结”的“7+N”方式,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
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县委巡察办、3个巡查组,组建15个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实现对全县62家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2018年12月,县纪委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领导干部涉权事项公开3个试点县之一,创建的软件平台于2019年3月10日成功上线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