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树立好驻村干部良好形象,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近日,沧源县纪委监委再次重申驻村工作纪律,进一步明确驻村责任和任务,严格执纪问责,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坚持从严管理,避免“青蛙效应”。县纪委制定出台了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整合力量,采取“平常检查+随机督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0个,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突出实干导向,把群众、基层和企业等服务对象的满意度高低、获得感多少作为评价规定执行是否到位的根本标准,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程序、提升服务效能。
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率”的作用,带动“绝大多数”“跟”的效果,达到“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良好氛围。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下设11个脱贫攻坚行业专项办公室,负责脱贫攻坚指挥协调、项目实施和各项政策落实。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向县委、县政府递交了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状。成立11支常态化脱贫攻坚工作督导组,对全县各行政村(社区)和各行业扶贫部门全覆盖督查指导。
坚持容错纠错,破除“洗碗效应”。旗帜鲜明地为改革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壮胆,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出台《沧源佤族自治县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彰显执纪的力度与温度,突破纪委监委找干部谈话就是“有问题、查案子”的固有印象,努力探索更多的工作表达方式,把批评的力度、教育的深度和执纪的温度统一起来,促进干部廉政勤政、干事创业、健康成长,真正使纪检监察机关成为党员干部的政治“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