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来临之际,沧源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上级“两节”通知以及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认识到“四风”问题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带头严格落实,发挥“头雁效应,不浮躁、不浮夸,崇尚实干、追求实绩,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把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紧盯以过节之机搞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四风”问题,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切实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据悉,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3个,给予党纪处分3人,问责党组2个,批评教育14人(次),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4人,责成单位党组问责4人,发出整改通知书30份,责令11名干部向单位党组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