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纪委监委坚持逢提必谈、逢晋必谈,认真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不断提高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政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今年以来,共57名市管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
临沧市纪委监委立足教育提醒,着眼防范,把规矩立在明处,把“红灯”亮在前头。为提高实效性,每次谈话都根据新任人员的岗位职能和工作性质,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提纲,指出廉政风险点,把任前廉政谈话作为领导干部事业路途中进行维护保养、补充动力的“政治4S店”,及时进行“政治保养”、打好“政治预防针”,提醒和督促新任职领导干部系牢“安全带”,握紧“方向盘”,及时校准政治偏差。
一、擦亮“车窗”,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
把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放在首位,充分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局外人”,督促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职责摆进去,深刻领会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学好、用好新修订的系列党内法规。
把对党忠诚的表率作用体现在首位,就是在忠诚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上始终保持绝对清醒,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自信”,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模范执行党的宗旨和路线方针政策。在谈话中穿插引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出的一系列严重腐败案件,提醒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定政治信念,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严守政治纪律,严防“七个有之”,不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二、拧紧“螺丝”,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一不可。临沧市纪委监委利用任前廉政谈话这个平台,重点向新任职领导干部强调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只喊口号,停留在宏观层面上,要真正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担当。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杜绝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杜绝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和行为;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只开会不落实,只表态不行动等问题,真正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三、洗净“车身”,做廉洁从政的清白人
清正廉洁是忠于组织、爱惜自己、保护家人的具体体现,作为领导干部,只有自己干净,才能挺直腰杆、敢抓敢管。临沧市纪委监委在谈话中注意引导新任职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一方面要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不该做的不做,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好“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另一方面要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因此,督促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