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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把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监督贯穿工作始终
发布日期:2018-11-05 07:30:00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监委

今年来,沧源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发挥监督“首责”作用,加大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不断提高监督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改进作风,履职尽责。

把履职尽责监督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将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纳入纪律作风建设监督重点,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灵活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执行纪律作风,特别是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促进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振精气神,努力树立真抓实干的新风正,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共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11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3个,发出整改通知书30份,给予党纪处分3人,问责党组2个,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起。

把履职尽责监督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及领导干部的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就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标对表找差距、查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5起65人,问责12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诫勉谈话5人、约谈11人次、提醒18人次,通报问题6起。

把履职尽责监督与巡察工作结合起来。把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列入巡察内容,着力查找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作批示不抓落实等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同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销号清单” 三清单,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确保巡察成果落实落细。今年来已对3个乡镇6个县直部门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167条,完成问题线索移交14件,立案1件3人。

把履职尽责监督与“四种形态”结合起来。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按照情节较轻、较重、严重等不同情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倒逼责任落实,着力推进公职人员依纪依法履职。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运用第一种形态342人(次);对一般违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小过变大错,运用第二形态27人(次);对严重违纪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防止职务犯罪,运用第三种形态17人(次);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依纪依法立案审查,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运用第四种形态5人(次)。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