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云县:出台容错纠错办法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
发布日期:2018-09-03 07:30:00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近日,云县出台《云县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办法》由总则、11种容错情形和6种不予容错的情形、纠错机制、结果运用、组织保障、附则组成,共15条。

《办法》所称的容错纠错是指对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办法》规定,容错纠错对象适用于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办法》强调,容错纠错在转化成一个个具体行动中,要严格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开来;把上级尚未无明确限制的探索经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法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办法》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常性采取走访调研、谈心谈话、工作会议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和工作动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信访举报、巡察监督、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情况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定期排查梳理、综合研判。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及时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宣传部门统筹各类媒体资源,加大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等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浓厚氛围。

“容错纠错机制,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要坚持原则,要敢于负责,既要避免不敢容不会容,又要防止突破党纪国法底线,确保容错纠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