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纪委、市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沧源自治县不断修订完善纪律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
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沧源自治县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实施方案》等,要求必须讲规矩、守纪律,严格执行上、下班纪律,严禁无故迟到、早退,严禁上班期间无故旷工、离岗,严禁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做出的决策部署。
严格执行婚丧事宜纪律。先后印发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从严控制举办节庆活动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试行)》《关于重早全县国家公职人员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明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严守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纪律要求,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一律不准借操办婚丧事宜之机摆放麻将桌;操办婚丧事宜务必文明节俭,一律不准大操大办,一律不准奢侈浪费,务必低调、不得张扬;在操办婚丧事宜过程中,单位严禁放假,不准影响单位的正常公务活动和工作秩序,不准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休息,不准影响交通秩序,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在职的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律不准应邀担任“总管”等具体负责婚庆事宜的操办;操办婚庆事宜的,宴席规模不得超过50桌,一律不准在饭店和家里分批次、分地点请客收视,变相大操大办,不一律不准使用单位公车。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在严明纪律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自觉遵守规定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改进作风规定和严明纪律要求,以解决群众办事找不到人、突发事件找不到人、外出学习、调研、督查只是做做样子的情况,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县纪委监察局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规违纪以及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黄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