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源县启动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实处。
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动员会,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配合检查,如实汇报有关情况,扎扎实实做好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组要严密组织实施,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找准、找实,查找和发现工作中的不足;要严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履行职责的情况,确保检查考核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内容。由县委常委带队,组成11个考核组,通过集中培训后,分别对3个县级党组、10个乡(镇)党委和60个县级部门(单位)贯彻落实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按照召开考核大会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延伸检查等步骤进行,围绕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情况、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情况、加强党内监督情况、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督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集中考核。
强化结果运用,倒逼责任落实。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考核与测评相结合,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提出等次评定的初步意见,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后报县委审定,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在结果运用上做到严格常态,充分发挥检查考核的导向作用,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述廉及民主测评情况记入本人廉政档案。
据悉,按照方案要求,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将利用5天时间对全县73个单位部门开展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