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认真履责,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实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统一编制并分类印发《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本》。
纪实分为党组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要领导责任三个类别。通过填写《纪实手册》、《纪实本》的形式反映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具体情况,是变纸上定责为行动履责,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纪实手册》、《纪实本》明确履责要素,让领导干部照单履责、全程留痕、检查有据、追责有证,增强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