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多措并举推动“两个责任”坠底接地。
落实责任。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中共永德县委常委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教育引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制度保障。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先后组织四批次89名县管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制定出台《永德县党政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问责干部18人,着力推动“为官不为”等问题整治。
强化追责。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彰显了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