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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重拳惩治腐败 2018年立案57件处分64人
发布日期:2019-02-18 07:30:00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2018年,永德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重拳惩治腐败,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县共立案57件,同比增长72.7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同比增长48.84%;移送司法机关2人。

监察调查手段规范使用。建立问题线索、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机制,坚持调查决策从严、审批程序从严,防止调查权被滥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派驻监督效能提升。全县共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其中:综合派驻12个,单独派驻3个,实现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2018年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8件,“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到执纪执法中,既严守纪律标准和法律底线,又体现宽严相济的原则。全年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4人(次),“四种形态”处置人数分别占比 35.58 %、44.23%、16.35%、3.84%,切实起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年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件3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问责11人,组织处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