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永德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常管、敢管、严管上下足功夫,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切实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4人次。
坚持正面引导,开展经常性教育。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监察法、《条例》《党章》等党纪法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不忘初心、严守纪律,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并通过廉政谈心谈话、观看廉政专题片、通报曝光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真正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无缝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注重抓早抓小,防止越过纪律“底线”。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提醒函询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2018年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2人次,县委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303人次,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7人次,占35.6%。
加大监督执纪,用好二、三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使党员干部令行禁止。运用二、三种形态处理63人次,占60.6%。
强化执纪震慑,严肃追责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坚决按照规定程序,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