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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资金岂能私用
发布日期:2025-11-21 09:41:19    信息来源:双江

近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并延伸巡察该县邦丙乡南榔村。在进村入户前,巡察组工作人员照例先到邦丙乡人民政府村级代管中心查看账目。

“组长,这笔资金有些异常。按理说村集体资金一般不外借,但南榔村有一笔大额资金出借,手续却十分齐全。”组员小李在查看村级账目时,指着一张借条说。借条显示,2024年4月,南榔村将8万元村集体资金借给双江县志圣养殖场用于购买草料,借款期限为3个月,支出凭证中附有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的相关记录。

巡察组组长老周见小李神情诧异,心中顿生警觉。“借款期限3个月已满,这笔钱是否已经归还?大家仔细核对一下。”

进一步查阅账目资料后,巡察组发现双江县志圣养殖场于2025年3月12日归还了6万元,仍有2万元未还。

巡察组立即找到当时邦丙乡人民政府村级代管中心经办该业务的会计何某了解情况。据何某交代,这笔借款来源于南榔村2022年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集体资金,由南榔村党总支副书记杨某到乡财政所办理。借款手续齐全、程序合规,但期满后迟迟未还。在代管中心工作人员的多次督促下,养殖场才归还了6万元。

“这个养殖场的实际经营者究竟是谁?为何一直拖欠剩余的2万元?”带着疑问,巡察组迅速行动,兵分两路深入南榔村展开调查。

“村支书的养殖场刚建好,目前对我们没什么帮助。”“养殖场是由南榔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胡某管理的……”村民纷纷反映。

另一组巡察干部核实后发现,养殖场的实际管理者确实是胡某。至于胡某借款购买草料一事,其他村组干部均表示不知情,也未参加过相关会议。

初步掌握情况后,巡察组立即约谈胡某。

原来,胡某因养殖场资金周转困难,见村集体资金闲置便动起歪念,打算先借出使用后再归还。他安排杨某伪造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材料,从村集体资金中“借”出8万元。

“作为南榔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我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违反了党的纪律。我诚恳接受组织处理,希望有机会改正错误。”最终,胡某还清了拖欠的村集体资金,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某因伪造报账材料受到批评教育。(唐欢 郑秋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