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的处分决定文书事实部分表述过于简单、未表述认定事实的关键情节,证据材料未按一事一证要求分类装订……”日前,沧源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反馈案件评查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近年来,沧源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办案质量作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实施载体,通过审理提前介入、乡案县审、全过程审核、全流程把关等,全面贯彻省市纪委监委对案件质量的整体要求,守牢案件质量关口,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该县纪委监委抽选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评查前由案件审理室对评查人员作专题辅导,强化对案件的实体、程序、处理等“三个效果”的评价,统一评查标尺。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力量,聚焦事实证据、责任认定、行为定性、案件处理、涉案财物处理等环节,对案件审查调查阶段和审理阶段进行全面评价。”沧源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人介绍,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案件质量评查时效性,制定印发《沧源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办案质量评查工作方案》,重点对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办结的谈话函询件、初步核实件、暂存待查件等案件进行专项评查。
评查工作以“三化”建设标准为纲,严格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指标体系,对案卷进行全方位“体检”。在事实证据方面,着重核查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力求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推敲;定性量纪环节,依据党纪法规,精准考量案件性质与情节轻重,杜绝畸轻畸重问题;程序手续上,严格把控每一个时间节点、每一项审批流程,确保程序合法合规;文书制作则关注格式规范、内容严谨、表述准确,体现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
评查只是手段,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才是目的。针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做好整理分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的原则,将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给各办案部门,并对后续整改提出明确要求,防止一评了之。
“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只有把好这道关口,才能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沧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着力在把牢政治之审、严格纪法之审、探索创新之审上狠下功夫,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程序手续关,更加有效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职责,为推动沧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