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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借光生金”让群众普惠“阳光收益”
发布日期:2025-06-09 19:29:33    信息来源:云县

草长莺飞的四月,走进云县涌宝镇南茂河村,一排排光伏板整齐排列,阳光透过光伏板的缝隙,洒在板下种满附子、金银花等中药材的土地上,当地药农们正在忙碌着除草、浇水……

“老乡,你家的土地租金领到了吗?今年不外出务工了?”

“领到了,现在合作社种上了中草药,我们就在村里打工,合作社产生效益后又可以分红,一份土地有了三份收入,不用外出了。”面对前来回访了解情况的镇纪委干部,涌宝镇南茂河村村民罗大哥高兴地说道。

此前,南茂河村在推进光伏发电项目过程中,某村民小组长将5.9万元的集体土地租赁费占为己有,用于归还个人银行贷款,最终被立案处理。

案件发生后,涌宝镇党委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建议,指导南茂河村成立板下种植专业合作社,协调光伏发电项目单位、信农科技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共同开发附子、金银花等中药材板下种植1000余亩,每年实现村集体管理服务收入3万元;由合作社统筹组织附近农户务工就业,每年实现农户务工收入20万元。

这是该县以光伏板下种植产业“借光生金”,带动村集体经济增长、农户增收、企业获利的绿色发展实践,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护航“光伏+”产业发展,让群众普惠“阳光收益”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云县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在光伏项目建设用地上做新文章,把光伏与产业结合抓发展,不断增加群众土地出租、就地务工、合作利益分配和村级集体经济“四笔收入”,形成了上有光伏、下有产业、村有收益的新兴产业发展态势。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这一“能让百姓富起来、生态好起来”的新兴产业,作为乡村振兴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和“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的重要内容,采取片区协作联动监督方式,下沉到田间地头、种植基地、龙头企业等现场一线,精准查找在产业发展和服务保障中政策执行不到位、补助发放不及时、服务企业不主动等突出问题,深挖细查作风散漫、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以监督“利剑”护航“光伏+”产业走稳走好。

针对“光伏+”产业项目多、资金多、涉及农户多的情况,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贴身监督”优势,通过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整合村级监督资源等举措,有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范、日常管护到位、收益分配公开透明。

在紧盯产业推进和经济效益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聚焦光伏项目区域植被恢复和生态保护,督促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地有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让绿色产业与绿色生态发展同存共赢。

“将持续深化‘光伏+’产业发展模式,探索‘光伏+茶叶’‘光伏+养殖’等多元业态,让曾经的荒山僻壤,通过创新驱动,走出一条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同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谈及该县“光伏+”产业发展,县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信心十足。

在监督推动下,目前,云县在光伏板下种植中药材等产业3200余亩,群众在光伏板下就近务工1000余人,通过发展光伏板下产业村级集体经济累计增收150余万元。农村集体资源“活”了、产业发展“旺”了、群众口袋“鼓”了、乡村生态“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