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报来的张某某违纪违法案件主要存在证据收集不规范、引用的处分依据条款不精准等问题,详细情况已在审核反馈意见中列明,请对照要求予以补充完善。”
“收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的《乡案县审案件审核表》及问题清单后,我们对证据材料重新进行收集完善、规范案卷程序资料、精准运用纪法条款等,不断提高自办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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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云县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提升作为重要的工作抓手,切实把保障和提升乡镇案件质量要求落实在日常、抓在经常,推动乡镇纪委从“会办案”到“办高质效案”的转变。
“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看似‘小’案,但群众对此感知却最为直接,是否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直接影响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该县纪委监委按照片区协作机制制定《乡案县审工作办法》,聚焦审理工作重点环节、重要事项,全流程、全链条指导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把牢基层案件“生命线”。
在具体实践中,云县纪委监委建立“乡镇纪委自审、片区协作牵头纪检监察室初审、案件审理室复审”的“一案三审”机制。经“自审+初审”两道程序审核把关后,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再对案件程序手续、文书规范、证据审核、条款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把关,逐案形成《乡案县审案件审核表》反馈乡镇纪委进行整改。
“一案三审”机制实施后,各乡镇纪委加强案件自查自审,严格把好案件质量第一道关口,在办案中形成边审理边评查、边发现边整改、边办案边规范的良性循环。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在“专”和“精”上下功夫,由案件审理室梳理总结日常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打造从审理视角谈乡镇案件课程,通过“纪法小课堂”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实现案件办理质量与办案能力的“双促进、双提升”。
“在‘乡案县审’过程中,注重发挥案件审理部门全面深入掌握案件情况的工作优势,有效发现当地存在的地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问题,从责任、制度、作风、教育、监督等方面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该县纪委监委以“案”为基础,以“治”为目标,去年以来,向相关乡镇党委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助力推动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