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耿马县把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始终于贯穿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强化抓早抓小,不断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把“第一种形态”纳入各单位主体责任清单,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方面问题,适时约谈相关责任人。1至7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共处置137人次,占“四种形态”的87%。
同时,严格落实《云南省委纪委云南省监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工作的通知》要求,约谈2017年行风评议排名末位主要负责人2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诫勉谈话,约谈扶贫领域问题106人次,通报脱贫攻坚典型问题11批20起19个单位。
此外,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召开廉政警示教育报告会、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以案为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个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