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坚决制止和杜绝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行为,日前,云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此次清理整治对象为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清理整治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至今。
清理整治主要围绕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资金,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假补贴,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等内容开展。
云县纪委监委要求清理整治对象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发放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做到全面覆盖,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形成清单如实填报并限期整改。
据悉,各级各部门(单位)退回的违规资金将统一上缴云县纪委监委廉政专户,由云县纪委监委按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对主动如实查找出问题并整改的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不予以处理。对自检自查不到位、隐瞒不报、纠正整改不及时,在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中发现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发现的典型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