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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题共答!“清廉云南”建设耿马见行动
发布日期:2023-04-17 10:33:22    信息来源:耿马

“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各行动组要定期对推动工作中的亮点举措、阶段性成效、典型案例等动态信息进行总结报送……”在耿马县“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对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为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各项工作在耿马落地见效,近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召开耿马县“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工作推进会,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对标“十大行动”总体要求、工作清单,交流工作意见,细化工作措施,为制定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打牢基础。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还印发了《关于成立落实“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耿马行动”推进协调小组的通知 》,组建工作机构,成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牵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推进协调小组,完善责任传导机制和责任落实体系,为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提供精准指南。

“协调小组下设综合组、行动组、监督组、宣传组,人员涵盖了各牵头部门,进一步推动形成了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耿马行动’的责任共同体。”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同时,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嵌入式”监督优势,“清单式”强化日常监督,对工作不聚焦、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及时提醒纠正,督促责任单位,细化措施、责任、目标,建立工作台账。

“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部署要求,需各部门同题共答,合力攻坚,形成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责任链条,确保专项行动措施相互配合、监督相互促进、成效相得益彰,不断开创更高质量的清廉之治。(黄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