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将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注重各种社交场合个人言行和身份,不滥用职权……”这是连日来耿马全县领导干部都在签订的“八小时以外”活动自律承诺书的部分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近日,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耿马自治县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县领导干部签订“八小时以外”活动自律承诺书及监督责任书,切实为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行为立规矩、设底线、划红线。
《意见》明确指出了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重点监管的21种行为,让领导干部一目了然“八小时以外”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提醒告诫其自觉提高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能力,防止因生活“小节”失守造成工作行为失范。
“《意见》要求我们签订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自律承诺书和监督责任书内容我都认真的看了,内容很具体,承诺书和责任书的签订,对我个人来说是一种很好的约束,它可以时刻提醒我守好底线、不越红线。”一名领导干部如是说。
为使“八小时以外”监督常态化、制度化,《意见》还明确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将“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纳入巡察、日常干部监督管理等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此外,《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明纪律,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的刚性。还同步公布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信、访、网、电、微等信访举报渠道。
据了解,近年来,该县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做实做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仅立足管好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还注重延伸监督触角,强化对“八小时以外” 的监督管理,实现了日常监管“全天候”。
“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重在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日常工作中我们还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发送廉洁提醒,节假日开展集体约谈,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敲警钟筑防线,严守纪律底线。”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介绍。
另外,为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此前该县还制发了《干部作风建设负面清单10项》,及时为党员干部履职拧紧“发条”,划出“禁区”。
“领导干部失足落马、走向腐化大都发生在‘八小时以外’,我们将通过筑牢‘八小时以外’监督网,持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追责问责,以严明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言行。”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黄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