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考核组反馈的问题,你们都制定了哪些整改措施?通过整改取得了什么成效?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日前,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单位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复查验收,旨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结果运用,促进问题整改,让“基本合格”单位“落雁归队”。
据悉,复查验收严格对照召开一次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一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组织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开展一次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组织一次廉政知识测试、开展一次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活动、开展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制定一份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上报一份整改情况报告的“十个一”整改要求,通过听取被复查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满意度进行民主测评、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复查验收,对考核“基本合格”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是检验管党治党成效的必然要求,是检验政治生态的“晴雨表”。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复查验收为抓手,瞄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单位,充分发挥复查验收“利剑”作用,督促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在该县纪委监委的督促指导下,该县公安局切实把“问题清单”变为“成效清单”,制定《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工作规则(试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推进民警轮岗交流和能力素质提升工作办法(试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外出报备制度》等12个制度规定,加强民辅警日常考核监督,保持从严从紧基调,做到及时提醒教育不放手,建立常态长效监督机制。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复查验收组综合分析被复查验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复查验收情况报告,并提出复查验收结果初步意见,报县纪委常委会议审定,审定结果向被复查验收单位反馈。
“复查验收是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次再提醒、再督促,有效解决了重考核轻结果运用的问题,目的是进一步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效。”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奎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