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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五明确”填报廉政档案 夯实精准监督基础
发布日期:2022-03-30 10:57:33    信息来源:沧源

“请问是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吗?我是XX局办公室,收到您单位关于填报廉政档案的通知,请问今年填报范围是扩大了吗......”这是近期沧源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收到最多的电话咨询场景。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近日,沧源县纪委监委通过“五明确”,扎实开展廉政档案填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做到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最真实最精准的第一手监督资料。

明确填报对象。在往年科级领导干部填报的基础上,将填报对象向下延伸,扩大到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公务员、行政事业人员)、县级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教育行业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卫生行业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村委会班子成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夯实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明确时间节点。为规范填报工作,明确所有人员填报时间界限为本次廉政档案填报之日前的相关情况;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廉政档案报送截止时间进行了明确,有效避免了工作推进不力,缩短了工作周期。

明确如实填报。填报工作坚持如实填报原则,明确所有内容必须本人亲笔填写,做到真实、完整、准确,不得缺项漏项,坚决杜绝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明确专人“管送”。明确要求廉政档案要专人保管报送,保管报送过程要严守廉政档案收集、报送工作纪律,严禁擅自将廉政档案材料向外借阅,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严禁擅自增减、复印、抽换、损毁档案资料。

明确审核程序。明确填报人员涉及乡(镇)的,报送所在乡(镇)纪委审核;涉及县直部门的,报送负责监督本单位部门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同时,县纪委监委将不定期组织抽查核实,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填写、漏报、少报、隐瞒不报或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赵国印  赵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