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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刚柔并济”让监督执纪有“硬度”也有“温度”
发布日期:2022-03-03 11:32:30    信息来源:沧源

“李某某身为中共党员、村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监督意识不强,参与违规集体决策,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群众费用,加重群众负担,造成不良影响,决定给予李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在沧源自治县糯良乡警示教育大会上,宣读了县纪委县监委对李某某同志的处分决定,让参会人员接受最直接和真实的警示教育,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据悉,把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工作同步推进,是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探索实践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的重要抓手,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件来警示教育身边人的形式,有很强的针对性、冲击力和震慑力,让受处分人员反思警醒的同时,也充分推动惩罚结果向强化预防转变,实现了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转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时刻拧紧纪律“发条”。


“监督执纪,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处理人,而是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真正将纪律严起来,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纪法的‘硬度’。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对于那些奋斗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第一线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坚持人性化执纪,积极开展澄清正名,让他们感受到组织不缺席的‘温度’。”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日前,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收到实名信访举报,反映勐省镇党委政府、村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永康自然村实施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不作为、慢作为,推卸责任、官官相护等问题。经核查,该工程项目实施以来,给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便,也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在问题处理过程中,镇党委政府始终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并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目前已进入办理相关补偿业务阶段,故不存在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针对此事,勐省镇纪委及时召开澄清正名大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同志澄清正名。


“多亏你们查清了事实,现在问题澄清了,心结终于解开,也让我们卸下了包袱,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和群众多沟通多交流,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澄清会现场,陈某某激动不已。


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及时对受到不实举报者澄清正名、对苗头初现者及时提醒、对违纪者从严处理,既让党员干部体会到纪法的约束性,又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安全感”,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田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