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镇康: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解决群众“愁难急盼”问题
发布日期:2021-08-04 23:33:14    信息来源:镇康

 为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县纪委监委于2021年7月8日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工作。

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围绕保障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通过以高质量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群众“愁难急盼”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制定下发了《中共镇康县纪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方案从“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整治项目5项、由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项目2项、由县纪委监委督促整治项目5项”3个方面,明确了整治涉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12类突出问题。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方案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专责监督职能,抓好牵头整治、直查直办整治、督促整治项目,各乡(镇)纪委(监察室)要协助同级党委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乡(镇)整治工作。同时,明确了:牵头整治项目由牵头负责的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实施;直查直办整治项目由具体案件调查主办部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督促整治项目由牵头负责部门会同有关纪检监察室,协调有关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工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

为扎实做好整治工作,方案还明确了“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高效处置问题线索、梳理督办典型信访举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建立整治工作进度通报制度、更大范围宣传引导群众参与”7个方面措施,切实为整治工作高质效开展提供保障。

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排查出需要整治突出问题类型20个,制定整治措施54条。对照12个整治项目,排查并处置相关问题线索15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问责1人,批评教育10人,通报曝光3批3人(次)。(武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