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职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更加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应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以高质量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日前,该县纪委县监委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分别明确了具体整治项目,采取牵头整治、直查直办整治、督促整治三种方法路径推进整治工作。对督促整治的项目,县纪委县监委通过督促整治项目内容进行分析排查,将5项任务分解到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0个职能部门,要求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实施。
另外,《方案》细化了工作方法措施,统筹协调凝聚合力,深化运用“1+1+1”联动工作机制,实践运用“源头式”监督,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室组地”联动制度、指挥调度制度、交办约谈制度、派单监督制度等五项工作机制,运用“三步六要工作法”适时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
“定期选取一批典型案例,特别是上级指示交办、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问题,在重要时间节点或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需要进行集中通报曝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次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民生问题,采取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进行,历时半年,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治。
同时,大范围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佤山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向社会公开整治项目、反映渠道和监督方式,依托“12388”举报热线、网络举报平台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实施向社会通告整治进展、公布整治成果,更好的释放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实实在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尊严感。
为确保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方案》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突出整治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力戒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搞变通、走过场,责任“甩锅”等问题、敷衍应付,坚决防止搞“一刀切”,重部署轻落实、重痕迹轻质效,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赵国印 李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