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查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置,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主责主业,紧盯防控新态势,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主动靠前监督,建立“四项工作机制”,筑牢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防线。
建立发现问题互通共享工作机制。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府督查室、县应对疫情强边固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机构加强日常协调联动,对监督检查、督查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实行定期移交互通共享,重要信息、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沟通,确保信息沟通顺畅、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到位。
建立发现问题督促预警工作机制。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府督查室、县应对疫情强边固防工作领导小组3个机构,对各自监督检查、督查巡查发现问题自行反馈相关责任单位,提示预警整改落实到位。
建立发现问题通报曝光工作机制。问题反馈后,由县纪委县监委组建专项纪律检查组,适时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视情形在全县发文通报,或在“佤山清风”公众号进行曝光。
建立发现问题移交查处工作机制。通报曝光后,由县纪委县监委专项纪律检查组对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再监督、再检查,对发现整改落实仍然不到位、或同类问题严重反弹,造成不良影响、导致严重后果的,启动问责程序,依规依纪严肃追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通报曝光、追责问责只是手段,推动问题整改、促进工作完善才是最终目的,建立发现问题‘四项工作机制’,有利于各级各部门摆正思想认识,正确看待监督检查、督查巡查各类反馈问题,正视短板弱项,全方位监督保障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见效。”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人表示。(赵国印 魏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