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单位在使用这笔专项资金的时候,有没有经过领导班子开会集体讨论决定?”这是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把“三重一大”事项作为切入点,落实日常监督执纪职能的一个具体体现。
“三重一大”事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是基层党组织权力的集中点。为此,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贴身”监督的作用,结合被监管单位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情况,把握“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工作目的,将监督关口前移,对被监管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使各项重大决策置于“阳光”监管之下。
同时,为促进“三重一大”决策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外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来信、来电、来访;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完善制度。
另外,扎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派驻纪检监察组在事后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监管单位“三重一大”决策执行落实情况开展回访工作,确保决策事项切实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效,把控源头,从源头上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防范腐败现象发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奎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