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党察看期间,受处分党员不享有下列哪些权利?根据有关规定,公务员受到以下哪些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这是云县纪委监委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辨析式测试,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的一个场景。
该县纪委监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运用4个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大会等载体,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运用“法宣在线”“云岭先锋”“干部在线学习”“清风云县”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找差距、抓整改、补短板、强弱项。
学习效果怎么样?该县纪委监委开展“每月一测”业务知识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方面,并对测试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集中解析和培训,通过测试可以检验平时工作学习的成果,有利于查缺补漏,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素养。
在精修业务知识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为纪检监察干部订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党的六项纪律学习丛书》,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多读思想丛书、素养丛书,提倡静心思考,努力达到人格上的内外兼修。 并在“清风云县”微信公众号上刊发展示,让更多的人通过文字感受到纪检人的风采。
此外,通过分期分批安排县委巡察机构、派驻(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纪检监察办案一线参与实战训练及具体案件的办理,逐步提升线索初核、谈话技巧、笔录制作、证据采集、报告撰写等办案业务能力,并将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通过“实战轮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学习培训是推动纪法衔接、加快干部成长的‘催化剂’,我们不仅要在学懂弄通上下苦功夫,更要在知行合一上见真实效。我们要结合‘辨析式’业务测试的开展,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纪法运用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切实把学习成果运用到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段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