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翔区纪委区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审查职能,在选人用人工作上严把廉政审查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切实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
临翔区纪委区监委不断优化廉政审查流程,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由区纪委区监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聚焦是否有信访举报及核实情况,是否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影响期内等内容进行集体“会诊”,真正做到有“病”说“病”,不回避、不隐瞒,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
对发现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及党纪政务处分(问责)情况的,及时与承办部门沟通,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重大复杂的,提交书记专题会、纪委常委会(监委会)讨论,通过集体研究分析廉政风险,精准提出廉政审查意见。并对复函内容仔细斟酌,反复推敲,按照“八种”情况提出回复建议,实行统一编号,规范回复口径,确保复函的准确性。
同时,临翔区纪委区监委规范建立廉政审查工作台账,从受理、分办到复函,均采用信息化管理录入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在回复廉政审查意见过程中,明确责任人、工作职责,层层把关,签字背书,确保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2021年以来,共对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等76批515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查,对全区 1938名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审慎函复建议。
“每一份审查答复意见虽然只是薄薄一张纸、寥寥几句话,实则都经过纪检监察机关各室部联动的‘流水线’精密作业。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不回避问题、不遮掩错误、不推卸责任,为每一个来函单位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审查意见,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临翔区纪委区监委组织部部长表示。(刘太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