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要及时成立清理整治烂尾楼及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主动认领监管责任、整改责任,确保全县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沧源自治县委书记对烂尾楼清理、土地闲置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作出要求。
为确保县委相关决策部署有效推进,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对全县烂尾楼清理、土地闲置处置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为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制定印发《全县烂尾楼清理、土地闲置处置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方案》,成立由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担任组长的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摸清问题底数、督促问题整改。
此次专项监督抽调3名监督检查业务骨干组成专项纪律检查组,立足烂尾楼清理、土地闲置处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点多面广、任务较重的实际,运用“源头式”监督,围绕“1+N”工作法,将烂尾楼项目清理整治作为第一项监督重点,有节有序统筹开展另两项监督工作,避免重复检查,做到有条不紊、衔接共进,推动问题一个一个解决。
专项纪律检查组在监督过程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摸清问题底数、深入排查问题线索、督促推进整治、严肃问责追责四个方面明确方法步骤,聚焦贯彻落实省、市、县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清理整治工作中层层批转、应付了事,打折扣、搞变通,回避矛盾、推诿扯皮,瞒报谎报、遮掩问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形成烂尾楼、土地闲置、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项目中存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及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整改、销号落实。
目前,专项纪律检查组聚焦7个烂尾楼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4个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县住建局限期整改,督促其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强化协调联动,实行“一楼一策”、专人负责,推动“烂尾楼”整治工作日有行动、周有进展、月有变化。同时,建立工作报告机制,重要情况随时汇报,进展情况实行周报。
“我们将严肃查处烂尾楼、土地闲置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背后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及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问题整治整改到位。”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王倩 李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