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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以“四共同”联动机制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24-05-21 14:48:20    信息来源:耿马

“孟定镇‘两污’设施运行不稳定,垃圾焚烧设施管理不规范问题存在应付整改的情况。”

“勐简乡落实扶贫项目经营管理不善问题整改不到位,监督(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不久前,耿马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公室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据悉,在每轮集中巡察整改期间,“纪组巡”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这在该县已成为常态动作。

为破解在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仅关注涉及本系统业务问题的整改,相互之间没有形成监督合力的问题,该县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委巡察整改联动监督机制》,建立了“纪组巡”“四共同”联动机制,强化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督导。

“我们积极探索推动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有效路径,通过巡察整改联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了‘纪’‘组’的监督优势和‘巡’的利剑作用,实现‘1+1+1>3’的效果。”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县持续深化“纪组巡”联动,根据巡察整改联动监督机制,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公室建立了巡察意见共同反馈、典型问题共同交办、日常监督共同检查、整改结果共同评估的“四共同”联动机制,群策群力、各施所长,进一步扣紧巡察整改责任链条,释放监督叠加效应。

“这几个问题都是共性问题,该单位未从制度上建立长效机制,建议重新‘回炉’制定整改方案……”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公室等部门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全方位“诊断”的一幕。在巡察整改评估过程中,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着力发现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虚假整改等问题,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纳入监督的重点内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全程跟进式”监督,推动问题见底清零。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保整改落实落细,防止“旧病复发”。

“‘纪巡组’‘四共同’联动机制,能够确保力量集中,步调一致,有效提升监督效能。”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不断健全完善巡察整改联动监督机制,联合多方力量,加强协作配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何忠勇 杨瑜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