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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严格审批程序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发布日期:2020-06-30 09:02:27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我们要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案件审理、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各项审批程序,促进纪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程序。”永德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同志在审查调查业务工作培训会上作出要求。

今年来,永德县纪委监委将规范审批程序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一个重要举措,及时下发关于规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相关报批手续的通知,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和措施使用等过程中涉及到的呈批程序和常用表格进行规范,规定每个审批流程中需要填写的审批表格及需附的材料,要求承办部门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建立措施使用台账,按月向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和文书的规范化。

围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新的执纪执法要求、工作规则和业务流程,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以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各乡镇纪委、机关各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进行培训,从线索办理、审查调查办案流程切入,把握每个流程中审批程序中的要点,并制作出流程图,方便纪检监察干部随时进行检索,依流程完成审批程序。

同时,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台账检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承办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是否存在呈批文书使用不规范、填写错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调查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纠正,确保办案过程中审批程序依纪依规。

此外,针对乡镇纪委人员流动大、执纪办案力量不足、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及呈批文书版式多样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上下垂直联动,通过“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室部+乡镇纪委”紧密联动协作机制,强化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乡镇制度,及时对审查调查、监督检查等的规范化工作给予指导,并通过以老带新传经验、以案代训重实战、乡案县审提质量等方式,对案件办理中常见的问题开展业务探讨、工作交流、案情分析,对各项文书再规范、对各项程序再明确,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进一步熟悉掌握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程序,扎实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化、法治化监督执纪能力。(杨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