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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震慑 促整改!永德以“通篇文章”提升审查调查质效
发布日期:2022-08-25 10:31:15    信息来源:永德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反腐永远在路上,支持!”“代价太大了,党员干部一定要增强纪法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日前,一条关于永德县纪委监委对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人员的留置公告先后在“清风云南”“廉洁临沧”“廉洁永德”微信公众号及省市县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同步发布,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转发,也在永德党员干部中产生强烈警示和震慑。

近年来,永德县纪委县监委把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作为着力点,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使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审查调查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在查办案件中,该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自我管理监督,严防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等行为,对重点、复杂案件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交叉办理等方式,重拳出击、深挖彻查,形成强大震慑,并注重从案件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挖出“串案”“窝案”“案中案”,扩大办案成果。为提高案件查办质效,该县从思想政治工作技巧、办案流程、办案安全、证据获取、谈话突破、案件审理、数据统计以及文书规范等方面入手,通过全覆盖、多层次、分类别、有针对的培训和实战锻炼,提升核心业务能力。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在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把关,使案件经得起推敲和检验。

案件查处关键在治本,该县在立案初期,同步将以案促改促治贯穿于审查调查、定性量纪、处分宣布等案件查办全过程,坚持边查处案件边分析原因, 边发现问题边督促整改,边剖析案件边教育警示,深挖细查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一方面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有效推动行业治理、系统治理,另一方面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未发案部门对照典型案件开展自查自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将每一起案例都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是该县开展以案促改的规定动作。除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庭审、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等方式强化警示警醒外,对于重大案件,在采取留置措施时及时在官方媒体向社会发布留置公告,第一时间发挥警示和震慑效果;在案件办结后,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到发案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现场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释责,让警示教育效果更直接、更生动、更震撼、更具分量,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提升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谨防“看片人”成为“片中人”。

同时加强数据统计分析运用,用好用活《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试行)》指标,对线索处置、案件性质、涉案人员情况、“四种形态”运用等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反向研判区域、领域政治生态,把本质问题、核心原因、突出危害分析透彻,为政治生态精准画像,撰写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为下步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廉政教育的找准方向,延伸放大以案促改的综合效应。

“以案治本,核心在‘案’,目的在‘治本’。”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刻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深化标本兼治,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政治生态的修复、净化和培育,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李正丽 张进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