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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纪委监委关于1起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7-27 09:39:41    信息来源:镇康

为不断拓展廉政教育可视化震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放大监督执纪的综合效果,现将镇康县纪委监委查处的1起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镇康县原南伞水库管理局局长刘永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征收水费不力问题。2017年8月至2020年1月,刘永勋在主持镇康县原南伞水库管理局(现已与四楞坝水库工程管理局等组建为镇康县水库管理局)工作和担任镇康县原南伞水库管理局局长期间,在未经集体研究、未获得上级主管部门镇康县水务局批准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同意镇康县南伞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少交水费的请求,并私自起草《镇康县南伞水库管理局关于水费计价收取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为镇康县南伞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减征水费236.26万元。2023年1月3日,刘永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由管理岗8级降为管理岗10级。现拖欠水费已追缴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