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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委 临沧市临翔区监委关于一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7-11 11:05:50    信息来源:临翔区

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大力整治民生领域和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现将一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临翔区水务局相关责任人员失职失责,造成国家资产闲置浪费的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区水务局实施建设的平村乡抗旱应急引水工程,因质量问题至今未移交、未投入使用、未发挥效益,造成690万余元国家资产闲置浪费。2023年3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柴迹,副局长兼区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李贵发,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负有直接责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李孝祥、现场技术负责人陈加泽,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负有质量监督责任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负责人罗正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极少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工作失职失责,未把抗旱应急引水工程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严重影响乡村振兴工作成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再学习、再领会,扛牢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主管监管责任,严格标准要求,确保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正风肃纪新成效赢得广大群众信赖和支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委

临沧市临翔区监委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