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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25 14:40:37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6日至5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9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为充分认清召开党组会与主任办公会的区别,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于9月28日召开委党组第28次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相关党的政策法规。充分认清什么是一般性业务工作,召开委主任办公会议;什么是“三重一大”事项,需要召开委党组会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做到:一是委党组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委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并实行末位表态制。三是党组讨论和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四是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二)关于全面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本委工作相结合,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单位文化建设相结合,把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社会稳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评,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二是及时调整市发展改革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意识形态日常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队伍建设,强化对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网络新媒体新技术的监管,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三)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经核实,截止2020年4月14日,临翔区未复垦复绿7.75亩,涉及临翔区蚂蚁堆乡蚂蚁堆村大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0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户复垦复绿未完成,其中:部分墙体拆除不彻底的有4户,厨房、牛厩未拆除的有6户,其他相关附属设施拆除不彻底的有10户。为确保全市全面完成拆旧复垦工作,杜绝拆一半留一半或留有牲畜圈舍等拆旧不彻底的问题,要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迅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认真配合蚂蚁堆乡对“未复垦复绿7.75亩”的问题进行整改销号,于5月30日已全面完成复垦复绿。二是深入查找行业日常监管上的死角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建议,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和联系,确保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全面加强对粮食、能源、物价等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的日常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恶势力侵害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工作机制,加强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和监督管理,全面做好特殊人群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帮扶措施,防止漏管失控。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四)关于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重要民生工程资金拨付到位率低的整改情况。2016—2019年重要民生工程项目共涉及347项,计划总投资2528932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91626万元,到位率100%,已拨付259203万元,拨付率89%。通过整改,到位率达100%,拨付率提高34%。其中:重要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到位率低涉及166项,计划总投资1233292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64170万元,到位率100%,已拨付132138万元,拨付率80.5%。通过整改,到位率达100%,拨付率提高25.5%。二是农村扶贫公路项目竣工率、资金拨付率偏低的整改情况。重要民生工程农村扶贫公路项目涉及31项,计划总投资12933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9038万元,到位率100%,已拨付7847万元,拨付率86.8%。通过整改,项目已完工27项,在建4项(2020年底均可完工)。三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进度迟滞的整改情况。重要民生工程进度迟滞项目涉及14项。通过整改,已完工12项,未完工2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五)关于贯彻落实价格监督检查机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改革方针政策和领导讲话精神学习。二是积极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在价格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价格监管机制。目前,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台了临沧市《教育收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方案》和《医疗服务价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六)关于落实省政府综合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和跟踪督办机制,针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文件,制定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落实,按时间节点及时收集整理工作推进情况并按要求予以上报。二是积极主动加强对减税降费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培训,于2020年6月4日至6月5日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认真组织全市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相关单位近300人参加“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含降成本)政策”专题培训,有效促进相关单位对有关减税降费政策掌握和运用的能力。三是加强对降费政策的宣传,已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对国家、省降费政策文件进行再公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七)关于责任落实有差距,电价、水价改革红利未真正惠及终端用户”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水)环节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用户负担,让改革红利惠及终端用户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发出《关于开展转供电(水)环节收费行为检查的通知》(临发改价发〔2020〕550号)。一是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供电、供水部门对辖区内转供电(水)环节收费行为,按《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主体电费收取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发改价发〔2019〕351号)等文件要求再次进行全面复查,从各县(区)反馈情况看,都进行了再次政策宣传和整改规范,对多收电(水)费进行清退,让改革红利惠及到终端用户。二是各县(区)都在当地政府网站公示现行有效的供电、供水价格政策,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供电、供水和转供企业在各自营业窗口公示各自收费政策。三是组成调研组到临沧供电局、临沧市禾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查了解降价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及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过程中的困难或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学风不正,学习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等内容,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举办读书班、“三会一课”等方式,使党员干部静下心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先后组织集体学习2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学习9次,参学人次达200余人次,按照要求完成四期读书班集中学习。二是紧贴实际,深入调研。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实地调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收看《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及调研报告20余篇。三是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学习活动落实到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在各党支部中开展学习活动。以“万名党员进党校”为载体,广泛运用微党课、故事党课等方式,教育引导全委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持续兴起学习贯彻热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二)关于制度建设有偏差,执行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与上级指示精神保持高度一致。2020年10月30日委党组研究下发了《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包括了工作纪律、公文处理、会议制度、廉洁自律、学习培训、出差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公务接待、安全保卫和综治、激励制度、慰问制度、家访制度、环境卫生16个方面的制度。二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落实长效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各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报经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批复同意后,进行了换届选举。各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会。各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学习,按规操作,依章办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流程科学准确,确保选举结果的标准和质量。同时,机关党委加强对各党基层支部的选举换届领导、指导、检查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四)关于党建工作痕迹资料涉嫌造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机关党委加强检查督促。检查各支部的准备工作情况,看做得充分不充分;派人参加活动,看落实认真不认真;找党员广泛座谈,看落实效果如何;互相比较,看哪个支部落实制度严格,及时进行总结,看哪个支部作用发挥明显。二是积极发挥基层党建示范点、规范建设示范党支部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亲临现场观摩学习“三会一课”等党建业务。组织委员开展党建业务技能“大比拼”,以考促学,以学促干,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提升组织委员的党务工作能力和增强专业化精神,切实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五)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党组制定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坚持部门党组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增强党建工作合力。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筑牢抓党建工作的主责主业意识,种好“责任田”,坚守“主阵地”,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责任有效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抓实两个责任。制定廉政责任清单,根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和各科室职能职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业务和反腐败倡廉两手抓,落实分管领导和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二是强化三种意识。采取思想政治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促改、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及发放廉政教育读本等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警示教育,警示干部职工知敬畏、守底线。并通过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开展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三是加强四个重点监督。通过不断完善行政审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廉政风险防控点,强化日常风险排查治理工作,对脱贫攻坚、项目审批等领域的风险排查和监控,对存在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对身陷不法利益的坚决严肃处理。加大对权力运行、招投标、关键岗位、工程领域四个方面的监督,确保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二)关于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人事老干科专题组织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方面的培训,重点学习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和要求,杜绝出现漏报、重报、不报等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防范机制和矫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精准纠正偏差。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责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不断加强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三)关于委托第三方项目评审机构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19年12月,市发展改革委已通过政府采购,完成了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审批项目可研报告评审的中介机构的选取,确定了年度的咨询评估中介机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持续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发挥委党组班子成员带头作用,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长效机制,确保不再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五)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好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办法,杜绝提取大额现金的情况和现象。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取大额现金时,必须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提取。二是严格资金管理,按照政府会计制度非税收管理办法执行,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三是积极向财政部门协调和申请专项经费列支费用,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确保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力争用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解决宿舍区遗留问题。四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坚持“三重一大”,并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五是10月23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题教育和培训,主要学习了党和国家关于财务方面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财经纪律,有效提高从事财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廉洁意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六)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和执行项目招标采购程序和规定,核实相关原始材料;购置办公耗材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的必须采购;日常办公用品采购要先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进行购置。二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财,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已对2014年1月支付职工出差机票费13.64万元再进行清理清查,确保支付的每一笔费用合规合法。四是严格按照委内控制度执行好报销公务接待费用,严把审核关,承办的科室要严格相应填报《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接待任务清单》、《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差旅费用报销单》、《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费支出报销审批单》,报销公务接待费时必须附公函或通知、附菜单,必须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杜绝同城接待的现象发生。五是加强财务报销审核,确保各类报销事项规范。六是不断完善和健全单位内控制度,狠抓末端落实。公务出差住宿费、燃料费按规定使用公务卡。七是加强账户管理及资金使用。持续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发挥委党组班子成员带头作用,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长效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2252;地址: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350号(市政府大楼6012室);电子邮箱:fgwyfm@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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