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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7-14 09:38:37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24日至7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开展了巡察。2020年2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委宣传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市委宣传部学习制度》,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学习,印发了部机关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理论学习计划,今年以来组织各类学习30余次,抓实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市委宣传部重大工作督查制度》,加强工作督查,解决工作推进迟缓等问题。

三是修订了《市委宣传部公文运转制度》《市委宣传部请(休)假制度》《市委宣传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17个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推动责任落实。

四是对部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晰了各自分管工作,促进责任落实到位。

五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考核,按季度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督促落实。

(二)关于“班子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市委宣传部会议制度》,明确了《市委宣传部“三重一大”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挥班子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制定了《市委宣传部会议记录规范》,切实加强对部机关各类会议记录的规范管理,确保议事决策程序记录完整。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灯下黑’”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了部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健全了内部组织机构。

二是制定了部机关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按季度分析研判,按要求报送材料,做到部内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部门同标准、同要求、同督查、同考核,“手电筒”照别人的同时也照自己,坚决杜绝“灯下黑”。

三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处级实职领导按分工承担相应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并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四)关于“文风不实,照抄照搬、抄袭拼凑”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了《市委宣传部个人文稿审核办法》,对市委宣传部推荐和组织刊发的稿件做到从严审核把关。

二是要求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的相关当事人,对照抄照搬、抄袭拼凑等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下步整改措施。

(五)关于“美丽临沧建设工作统筹不到位、责任压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美丽临沧建设“一意见三方案”进行了再学习,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工作统筹,制定印发了《市委宣传部贯彻落实〈临沧市“风气美”建设实施方案〉中“加强思想建设”的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科室,提出了具体要求,分工负责落实各项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主责缺失,落实‘三会一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委宣传部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等10个党建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并规范机关党建工作。

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印发了《市委宣传部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市委宣传部2020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10个文件,重新划分了党小组,由党小组长按月召开党小组会议。

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规范了党员大会、支委会议、党小组会、专题党课等各类党建工作会议记录。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了部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处级实职领导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对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材料内容雷同等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

二是邀请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对处级以上干部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进行了培训,开展了“对党忠诚老实、精准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题党课,提高了领导干部全面、规范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思想自觉。

三是向处级以上干部印送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提醒函》,印制了部机关党总支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请假条》和《情况说明》,严格组织生活请假程序,对参加组织生活较少的同志及时进行提醒。

(三)关于“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议题会议记录,部务会议研究人事议题由原来的只由干部科专本记录完善为干部科、办公室双记录。

二是出台了《市委宣传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市委宣传部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轮岗,选配了市委讲师团副团长、市农村电影管理站副站长。

三是规范干部借调和挂职,将原长期借调的2名同志调入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目前无借调借用干部,1名挂职干部已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每年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检自查,对痕迹资料缺失、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等情况及时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交部务会议专题研究。

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定印发了《市委宣传部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等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责任。

三是修订了《市委宣传部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制度》,规范了党风廉政提醒谈话工作。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即知即改,已于巡察前对违规发放的相关津补贴进行了全额清退并上缴市财政。

二是严格执行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严把开会关和发文关,将发文和会议指标分配到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按月报送发文和会议数,切实解决会议多、文件多的情况。2020年1至5月发文32份,召开会议2次。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印发了《市委宣传部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事前支出审批和报销程序,完善逐级审核和审批程序,严格财务审核把关,经费报销一律由经办人根据相关批件和发票等有关附件填写报销单据,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人员和办公室审核,业务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对单据不齐全、签字不完整、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审批报销。

二是制定了《市委宣传部采购管理制度》,规范了部机关采购程序。

三是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对宣讲费发放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暂停了宣讲费发放。

下步工作中,市委宣传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政治责任,始终保持恒心和韧劲,不松劲、不歇气、不止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扩大整改成效,促进宣传思想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883—2122372,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屏南路6号,邮编:677099,邮箱:ynlcxcb@126.com

                                       中共临沧市委宣传部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