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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以案为鉴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20-04-07 09:33:51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我完全接受组织给我的处分决定,感谢组织让我从一个农村放牛娃走上领导岗位,又在我误入歧途时及时挽救了我,如果没有组织,我可能在犯错的路上越走越远,无法回头。”从警22年,从上学到工作,从来没有写过任何“小楷”的张某在处分决定书上签上了“不申诉”的决定,颤抖的按下了手印。在处分宣布会上,他深刻剖析了自己违纪的思想根源,就是从小到大的自我感觉良好,使他放松了对党纪法规的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没有认识到自身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及时停止违纪行为。“也请组织放心,我会认真汲取教训,时刻警醒自己,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来回报组织。”张某诚恳的表态。

日前,永德县纪委监委到永德县公安局宣布了张某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要求县公安局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安干警的教育和管理,抓早抓小,让红脸扯袖、红脸出汉成为常态,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要求与会同志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执法者要带头遵纪守法,绝不能我行我素、执法犯法,要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依法用权。

“以我为鉴,不要给自己的终身档案留下污点,我的是有了,希望大家的档案上没有。”在接受调查期间,张某在认真配合组织调查的同时反反复复学习党纪法规,更是认真统筹做好治安维稳、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不因被调查而有思想包袱和抵制情绪,工作上没有放松,思想上没有怠慢,并以自身经历真诚告诫与会的党员干部汲取经验教训,敬畏党纪国法,千万不能触碰底线,要感恩知足,兢兢业业工作,健健康康生活,才能心安理得。

“张某以自身案例现身说法,使我们受到极大触动,公安干警更要有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心中时刻装着党纪国法,依法履职,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参加会议的公安干警纷纷表示这堂警示教育课让他们感触深刻。

“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教训是惨痛的,警示是深刻的,用身边的事例警示教育公安干警更具有说服力。将警钟长鸣,强化对公安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的笼子。”永德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在会上作表态。

近年来,永德县纪委监委在持续保持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的同时,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等方式,把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让“写在纸上的处分”成为“记在心里的敬畏”,使震慑直击心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现场宣布处分决定,是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一项措施,也是持续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该县同时建立“以案促改”工作机制,根据被处分对象违纪违法事实和所在单位实际,剖析发案特点,深入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缺位等案发的深层次原因,以《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的形式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及时整改问题并跟踪问效,真正体现惩防并举。(李正丽      宝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