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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暨“清廉临沧”建设“7+1”专项行动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2-06-30 09:57:01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6月29日上午,临沧市纪委市监委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暨“清廉临沧”建设“7+1”专项行动推进会。深入贯彻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对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凝心聚力推动“清廉临沧”建设“7+1”专项行动进一步走深走实。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寿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寿志指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始终强调的“国之大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扛牢政治监督首责,做实专项监督、日常监督,确保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在临沧落实到位。要聚焦主责主业开展专项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要进一步找准监督的重心重点,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要聚焦民生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等方面案件抓实案件查办工作,切实增强过渡期专项监督的震慑力。要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的作风紧起来、严起来、好起来。

李寿志强调,要以又严又实的决心和态度,全力推进“清廉临沧”建设“7+1”专项行动,确保“清廉临沧”建设任务落地。要强化问题导向,自觉从“7+1”专项行动全局中思考谋划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动车组模式”,践行效能意识,确保专项行动更加有力有序推进,持续呈现临沧清廉建设“辨识度”。


李寿志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精品意识,敢于争先,围绕进一步提升工作的“辨识度”,践行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认真思考和探索实践,不断推动工作“出彩”“出新”;要自觉对标对表,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狠抓落实,拿出更加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市级设主会场,各县(区)设分会场,会议通报了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凤庆县、永德县、沧源自治县3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纪委监委作了发言。(郭瑾  林永香  杨家勇  鲁天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