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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发布日期:2020-03-26 08:47:01    信息来源:镇康

“今天,我们就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对你进行谈话,希望你能正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一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正在接受镇康县纪委监委提醒谈话。“错误追悔莫及,唯有努力工作,方能对得起组织的关心和培养。”这名干部在接受提醒谈话后表示。

2019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求得实效,特别是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狠功夫,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贯穿始终,提高监督能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运用好监督职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广大党员不忘初心,自觉维护纪律,才能让党员干部远离底线,不犯错误。

“严管就是厚爱。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部分党员干部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把监督执纪做到日常化、经常化,发现苗头性问题,就找他们谈谈话、提提醒,及时拉他们一把,而不至于使他们突破底线受到纪律处分,这样‘极极少数’自然就会越来越少。”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76人(次),其中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5人(次),占71%;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4人(次),占13.6%;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16人(次),占9.1%;果断稳妥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1人(次),占6.3%。真正做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王晓鸣    刘永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