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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中人”警示“身边人”!永德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24-04-19 16:59:46    信息来源:永德

“王某某身为共产党员,纪法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决定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纪所得退回村按规定保管使用。”日前,永德县纪委监委在永康镇召开宣布处分决定暨警示教育会议。

“都是吃了不学习的亏,以为把村民的低保资金收回用于村组的公共设施建设,自己没贪没占就没有错,希望各位不要像我一样。”知道处分结果后的王某某悔不当初,不断以自身的教训告诫与会人员要廉洁规范用权。

会上,宣布了永康镇海转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某等人的处分决定。74岁的退休老支书王某某站在发言席上对着全镇19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现身说教。与会人员面对面接受警示,汲取深刻教训,强化自我约束。

像这样在案发部门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在永德已成为常态。

近年来,永德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典型案件发生在哪里,警示教育就跟进到哪里,把处分决定宣布升级为“处分决定宣布+以案明纪+自我检讨+剖析表态”的警示教育“套餐”,不断强化警示震慑,持续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案中人”吃一堑,“身边人”就长一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功能,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深化拓展警示教育内容和形式,以当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活教材”,精心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并分层分类分区域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真正将“案中人”悔之不及的惨痛教训转化为“身边人”耳边敲响的警钟,从热辣滚烫的警示教育中,受震慑受警醒,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同时,推出一季度一主题的警示教育,将妇女干部、年轻干部等纳入主题框架,在“三八”国际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选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持续唱好警示教育“四季歌”。

“‘片中人’作为领导家属理应时刻提醒家人守住底线、从严治家,却贪慕虚荣、一味追求物质享受,加速了另一半的沦陷,最终夫妻双双陷入囹圄。一人腐败全家遭殃,鲜活的案例催人警醒,惨痛的教训发人深思,家庭失德、家教不严、家风不正的典型案例深深教育和警醒着我们要当好贤内助、廉内助。”参加了全县妇女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一名女干部有感而发。

据悉,2023年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87场次,通报典型案例19期,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13个。

“案件查办不是目的,做好以案促改才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在警示教育上下功夫,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实现监督与监管同题共答,双向奔赴的生动局面。(李建欢 杨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