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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组合套餐”做细警示教育
发布日期:2022-03-18 09:25:19    信息来源:沧源

“李某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希望参会的其他同志引以为戒,时刻紧绷纪律之弦……”这是近日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勐董镇芒回村党员大会上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的场景。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创新机制,通过制定“线上式、现场式、创新式”警示教育“套餐”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干部摒弃“看客”心理,从中汲取教训,提高案件查处和警示教育的震慑效应。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案发根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实现“查处一人、教育一批、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依托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网站、“佤山清风”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设“以案说纪”“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专栏进行“线上式”警示教育,通过转载、通报典型案例,详细解读被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事实,深刻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政提醒,把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切实增强纪法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增强不敢腐的震慑效应。从2021年4月至今,即时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15期18 人。


针对查处的案件“现场式”进行警示教育,由一名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组织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制定警示教育方案。在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前,要求受处分人从主观方面剖析思想根源,案发单位深挖问题根源,开展自查自纠,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确保处分决定真正“落地有声”,把宣布处分决定转化为明责、说纪、释法的警示教育课堂。


同时,县纪委县监委不断创新警示教育形式,运用微视频、微电影亲切直观、触动人心,易于传播和吸收的优势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和群众受警醒和教育。“微电影《木鼓声深》结合了本地佤族元素,用艺术的手法,讲述身边违纪违法的典型,不仅有警示教育意义还非常接地气,我们都觉得很不错。”县纪委县监委拍摄的《木鼓声深》在朋友圈刷屏,引得大家连连称赞。


下一步,县纪委县监委将通过制定多元化、个性化、创新化的警示教育“套餐”,丰富和拓展警示教育的形式、途径和载体,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时、度、效,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高度自觉,切实构筑“不想腐”的防线,让“不想腐”的意识真正入眼入脑入心,凝聚崇尚廉洁、正气充盈的正能量。(田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