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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强化“三个确保” 贯彻落实办案安全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22-09-29 17:26:01    信息来源: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为贯彻落实《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办案安全专题教育和集中纠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即刻学习、深入贯彻,围绕“学、查、改”三个重点,强化“三个确保”,全力推动《方案》要求在纪检监察组落地见效,坚决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一、强化思想认识,确保学习全覆盖。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在学习中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营造学习贯彻《方案》的浓厚氛围。及时跟进学习关于安全工作的领导讲话、课程讲义、制度规定、经验做法,同步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确保《方案》精神传达每一名办案人员,做到学习全覆盖。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零隐患”。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将《方案》要求的集中纠治工作与当前工作相结合,一同查摆、一并推进,对所有已办和在办案件集中进行拉网式大检查,确保不漏一案、不漏一个谈话点,全面排查问题隐患。重点对照《方案》所列出的问题清单,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进行深入检视,组织召开办案安全专题分析会,每名同志结合所有在办案件逐项对照查摆,找准找全找实安全问题隐患。

三、强化整改提升,确保整改“无遗漏”。坚持把“抓整改、建机制、促提升”贯穿本次集中纠治工作全过程,集中解决一批顽瘴痼疾,补齐短板弱项,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一是建立台账逐项整改。对本次集中纠治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做到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全部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落实措施、时限、责任人,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逐条逐项真改实改。二是健全更新制度机制。围绕做实做细办案各环节的风险防范工作,对标市纪委市监委安全制度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管控措施、职责分工、责任追究,确保制度更加务实管用有效。三是全面总结提升规范。及时跟进全市集中纠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典型经验做法学习借鉴使用,对自身存在问题点名道姓提出批评,层层传达压力,压实安全责任,坚决把《方案》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