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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跟进推动“三个示范区”建设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1-07-23 08:54:34    信息来源: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为有效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求,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围绕临沧市 “ 三个示范区 ” 建设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部署,督促综合监督部门从严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以学习为引领,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要义。认真学习通知文件,深入领会整治工作精神要义,结合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对总体要求、整治重点、工作措施及有关要求进行分析,明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实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确保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以监督为抓手,及时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对“三个示范区”建设部署要求,结合本系统本部门工作实际,推动部门工作与“示范区”建设有机融合,并贯彻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以政治引领,抓实“关键少数”,督促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整治重点四个方面12条对标对项检视,深入剖析根源,逐项逐条整改。同时,加强沟通对接,督促围绕整治重点,明确具体业务科室,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到人,严防专项整治“做虚功”,流于形式。

以检查保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对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对临沧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进行传达学习,是否结合部门工作对“三个示范区”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进行传达贯彻,是否对专项整治文件进行学习并开展整治工作等内容。以有力的跟踪监督,推动部门抓实专项整治,确保全市上下一盘棋,为推动“三个示范区”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

以跟踪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推动部门真查实找,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三个示范区”建设中思想懈怠、精神不振、作风不实、纪律松弛等方面问题,实现“两个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破解阻碍制约推进各项任务的难点、阻点。采取动态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抓实问题整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对整治工作不严不实,搞形式、走过场等情况及时提醒约谈。(范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