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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面对面宣布处分决定把身边的“活教材”用活
发布日期:2023-02-07 09:15:42    信息来源:临翔区

“沈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资金……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沈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日前,在临翔区某集团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上,临翔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公开宣读了对原该集团3名领导干部的处分决定。

“从沈某某等3人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轨迹看,他们并非本身就是罪大恶极之人,新参加工作时他们也是积极向上努力工作的干部,从此案件中我们要吸取四个方面的教训……”

会上,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还对案件进行细致剖析,讲清违纪事实,深入剖析发案原因,讲明案件处理依据,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用违纪案件“活教材”警示教育身边人,起到处分一人、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类似这样在案发单位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在临翔区已成为常态。

临翔区纪委监委坚持从查办案件一开始就树立“改”和“治”的意识,把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贯通案件查办全过程,2022年临翔区纪委监委办结案件125件,已全部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宣布处分决定,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推进、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统筹联动机制,针对查办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区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单位围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按照“诊病症”,“找病因”,“开处方”的思路,通过指导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好案情通报、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案发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整改问题、补齐治理短板、优化治理体系。2022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5份,提出整改建议92项,推动案发单位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29项。

“越是身边事越能直击心灵,越是身边人越能感同身受。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不仅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需要,也是增强警示教育效果的需要。”临翔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入梳理、挖掘党员干部身边的鲜活案例,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把警示教育打造成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