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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深化“以评促改”提升乡镇办案质效
发布日期:2020-10-10 11:04:32    信息来源:凤庆

   “违纪违法事实材料书写和签署意见不规范;文书制作不规范,无印章;对如何使用2003年、2015年和2018年的党纪处分条例概念模糊……”近日,凤庆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各乡镇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13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今年以来,凤庆县纪委监委采取日常检查、专项评查和清单式通报相结合的方式,成立了4个评查组,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到13个乡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促进案件质量监督“常态化”,助推乡镇案件查办工作依纪依法、高质高效开展。

        评查组按照《中共凤庆县纪委凤庆县监委案件质量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对问题线索排查、谈话函询了结件、初步核实了结件、立案审查的案件分别列出评查标准。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主要围绕案件质量、案件时限、案件纪律、案件安全、案件规范等五个方面评查,对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办案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处分决定行文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组长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办理业务培训,下足绣花功夫,手把手传授,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精准,处分恰当。

        此外,对各乡镇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凡发现整改不认真、假整改等情况,对单督促再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通过以评促改,不断提升乡镇办案质效。(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