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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巡察+纪检”联动 催生监督“新动力”
发布日期:2020-08-28 16:55:18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双江自治县建立“巡察+纪检”双向联动模式,力促巡察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相互贯通、协调衔接、深度融合。

巡察进驻前,案件监督管理室协调有关部门向县委巡察机构提供被巡察地区、单位和干部的线索处置情况,巡察组可向相关联动协作区内的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了解被巡察地区、单位和干部的有关情况,也可将联动协作区内的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干部纳入巡察组力量的抽调范围。实行“1+1+N”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在巡察进驻前,提前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和干部的线索处置情况。

“过去要花大量精力去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基本信息,现在通过巡前沟通节约了工作时间,有效提升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县委巡察办一名干部深有感触的说道。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就重点问题研判、重要政策解读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相关部室进行咨询,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效率。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联动协作区内的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对所联系的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加强监督,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对部分重要整改事项及时重点督办,对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的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

巡察结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常驻不走的巡察组”,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边巡察边整改要求,及时有效督促和监督被巡察单位不断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七个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职责,要求各纪检监察室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切实联动汇聚巡察整改“合力”,今年以来共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37条,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16条,移交问题线索6件。

“巡察监督必须与纪检监察监督联动协作、贯通融合,才能产生综合效应,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李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