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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聚焦“三个突出” 谋划好2021年巡察工作
发布日期:2021-07-19 08:45:36    信息来源:镇康

“十四届县委任期内,开展了12轮巡察,派出了41个巡察组,实现对乡镇、县直部门、村(社区)共149个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发现各类问题2554个,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681条,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72条,移交问题线索68件......”近日,镇康县委巡察办在认真总结上一届巡察成效、分析存在困难和不足的基础上,聚焦“三个突出”,认真谋划2021年巡察工作重点。

突出政治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规定、条例、制度等系列文件精神和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政治生态,全方位深入开展“政治体检”,坚持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突出问题导向。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坚持“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将巡察重点向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小情倾斜,积极推进巡察向基层延伸,汇聚党内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合力,深入拓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渠道。构建起以“人民群众为根、政治巡察为干、多种监督为枝”的监督“组织树”,精准发现问题。

突出整改提升。紧盯巡察反馈的问题,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完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汇报的制度,健全完善巡察办、巡察组、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五方会审”机制,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整改成效、整改报告进行实时跟踪、协同把关,以巡察促问题整改、强理想信念、促工作推进和制度完善,倒逼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实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尹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