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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
发布日期:2019-12-06 11:49:25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只有自我批评,没有开展相互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不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这是近日凤庆县委常委带队对77个责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列出的“问题清单”。

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该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抽派了由县委常委任组长的8个考核组,围绕“全面领导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监督责任落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方面,考实考细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认真填写《凤庆县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综合评价表》。

“我县建成了‘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动态监督、预警提醒、同步督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估系统,科学设置了‘线上考评、线下考核、民意测评’三个监督评估模块,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更全面、更精准。”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领导班子成员受到法律追究及党纪政务处分、被通报批评和问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评估系统排名末位的,都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此外,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并取消班子成员年度推先评优资格;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责令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杨成菊)